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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光河中节度使郑朗汴州节度使 唐 · 蒋伸
 出处:全唐文卷七百八十八
门下。蒲津重镇。
式居关辅之荣。梁苑故都。
上应房心之野。若非德继周舅。
才超汉臣。谁当重难。
允彼佥议。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兵部尚书左金吾卫大将军郑光
风宇冲旷。襟怀坦夷。
常推阴识之心。早慕窦婴之美。
江道观察使检校工部尚书郑朗。气韵黄钟。
文含大雅。退食著羔羊之节。
进身无茅茹之连。或业擅宏图。
名高懿绩。镇青方而讴谣未息。
总缇骑而绩效已宣。或诚由事彰。
行与言契。践三署而风猷暗袭。
廉四方而惠爱相辉。而皆并立本朝。
蔼然时杰。品乃才用。
副吾深忧。锡瑞分圭。
以示恩宠。呜呼。
国家自天宝之后。中原宿兵。
元和以来。信义方洽。
近者或任非所付。官不敬常。
莅事者以依阿为雅尚之名。将军者以姑息为苟安之计。
尔宜改辙而理。贞师以严。
吏奸必除。法弊当革。
是以再题陈宠之剑。不易赵尧之印。
授彼戎律。荣登将坛。
勉扬休声。罔忝厥命。
寄酬王同节大理 明 · 韩雍
抱病厌尘事,懒通交游书。
辱我同心人,慰问何勤渠。
华札累数幅,新诗缀琼琚。
阳春曲调高,欲和惭不如。
况予久思退,犹荷频吹嘘。
感德报未能,临缄重踌躇。
踌躇念君子,友道一何笃。
同年同列情,终始高世俗。
量涵子明度,德继魏公躅。
廉公擅美誉,平恕罔冤狱。
高门未是荣,崇台岂云足。
辅世须大贤,相期秉钧轴。
谥张惠绍诏(十八年) 南梁 · 萧衍
 出处:全梁文卷三
张惠绍志略开济,干用贞果,诚勤义始,绩闻累任,爰居禁旅,尽心朝夕,奄至殒丧,恻怆于怀,宜追宠命,以彰勋烈,可赠护军将军,给鼓吹一部,布百匹,蜡二百斤,谥曰忠(《梁书·张惠绍传》)
建安王谢秀才 南梁 · 何逊
 出处:全梁文卷五十九
州民泥途,何逊死罪,即日被板,以民充年秀才,民谢声□□□,非关右月旦□□□名谁录。
睹物托兴,乏澹雅之才,□□□文,岂飘然之作?
伏惟大王殿下,令闻令望。
迈楚逾河,好德好士。
云归海赴,若夫选重雄州,望隆观国,必使声高后进。
德继前修,民学异扣钟,辨惭炙輠,将以允应贡选。
待问金门,上第甲科。
既惭仿佛,管窥锥画。
弥畏友朋,恩荣忽贲。
固请无涯,便当妄忝鲁服。
滥同齐吹,战荷屏营。
忻惶共色,不任下情,谨奉笺以闻。
又议 北魏 · 孙景邕
 出处:全后魏文卷五十
《丧服》正文,大夫以上,每事显列,唯有庶人,含而不言。
此通下之义,了然无惑。
官族者,谓世有其功;
食旧德者,谓德侯者世位(《通典》作「谓德继于位」。)
兴灭国,继绝世,主谓诸侯卿大夫无罪诛绝者耳。
且金貂七眊,杨氏四公,虽以位相承,岂得言世禄乎?
晋太康中令史殷遂以父祥(《通典》作「朔」。)不及所继,求还为祖母三年。
时政以礼无代父追服之文,亦无不许三年之制,此即晋世之成规也(《魏书·礼志》四、《通典》八十九。)
焚雉头裘赋(珍异之服,焚去无取。) 北宋 · 文彦博
 出处:全宋文卷六四一、《文潞公文集》卷一、《古今图书集成》食货典卷一九四、《历代赋汇》卷四三
晋武帝德继惟睿,功齐乃神。
焚雉裘而崇俭,负凤扆以临民。
化彼元元,必被先王之服;
燔兹楚楚,盖除希世之珍。
原夫圣泽遐敷,皇风广被。
当百度之攸叙,见万邦之从碍。
诸侯述职,既悉贡于瑰奇;
犷俗宾王,亦咸输于珍异。
伊彼程据,当兹盛时,庶为臣之美矣,必竭节以事之。
由是制此雉裘,将充乎任土之贡;
献诸龙陛,爰陈乎执帛之仪。
徒观其丽彩鲜明,烂光彬郁。
弥缝皆自于藻翰,制作遂成于珍服。
异王恭之鹤氅,但取清奇;
李兑之貂裘,惟彰温燠。
帝乃念兹至巧,命以俱焚。
虑淫靡之下漓薄俗,恐奢华之上惑明君。
俄委燎原之势,遂同有齿之文。
红焰初腾,漠漠而渐成馀烬;
青眕欲断,依依而尚蔼微芬。
然后珍怪罔求,癚邪悉去。
六合咸归于俭德,万化永安于鸿绪。
虽斯裘之甚美,焉能衣之以奉天
且厥用之至繁,岂可被之而当宁。
若然,则圣政敷于九有,帝德合于三无。
阐易俗移风之道,遵还淳返朴之途。
文帝之罢露台,尤难并矣;
武皇之焚甲帐,未可同乎。
则知德不广,无以化蚩蚩之氓;
俭不崇,无以成荡荡之主。
故焚裘之可美,在去奢而有取。
既著美于一时,遂流芳于千古者也。
书记纲目 宋末元初 · 汤汉
 出处:全宋文卷七九二四、《西山读书记》卷首
性命者义理之源,故以为编之首。
性之发为情,而心则统乎性情者也,故性之次曰心曰情。
此三者,一编之纲领也。
目则曰仁义礼智信者,天命之性也。
父子、君臣、夫妇、长幼、朋友者,率性之道也,故五常之次,五典继之。
人所共由之谓,得之于己之谓德,其实非有二也,故五典之次,德继之。
曰中,曰一,曰极,曰诚,胥是也,而异其名,故以次于道德之后。
士之求道入德将何所自始,亦曰学而已矣。
敬者学之本根,故列于学之首,其泛言学次之。
曰师道,曰教法,又次之。
小学,曰大学,又次之。
以圣贤为师而辨君子小人之所以分,与吾道异端之所以异,皆学之事,故以次于大学之后。
阴阳造化之理,其略已见前《性命篇》,其未备者复列于此,以为编之终焉。
门人鄱阳汤汉再识。